南充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指南2026年设立条件;
四川南充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审批2026年范围;
南充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指南:
为规范南充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市场秩序,强化行业准入监管,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合法合规,质量优质,依据国家,四川省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市文旅广电行业实际,现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相关事项全面梳理,为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西充县范围内企业,机构申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标准化指引,同时明确审批标准,办理流程,材料规范及监管要求:
南充市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南充市全域,包括顺庆区,高频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仪陇县,西充县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企业法人,各县(市、区)无该项行政许可审批权限,辖区内企业统一向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交许可申请,属地县(市、区)文旅广电部门主要承担配合实地核查,日常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受理许可正式申请。
凡在本市上述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专题片,纪录片,宣传片,综艺,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剪辑,包装,发行等经营性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持证不得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该审批属于行业准入核心许可,聚焦机构资质,人员资质,经营场地,管理制度四大核心维度审核,旨在规范全市影视文创经营主体,杜绝无证经营,违规制作,内容失范等行业问题,助力本地广播电视文创产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本许可仅针对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不得申请盖资质。
二、法定审批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细化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审核,发证,监管全流程标准。
3.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职权委托文件,该项许可委托南充市实施。
4.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节目制作经营资质,延续,变更的相关实施细则。
5.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规范,政务服务审批工作规程。
二、申请主体准入条件: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企业,需同时满足全部法定条件,缺一不可:
1.主体资质合法:持有南充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影视策划,视频制作等相关适配类目,为独立企业法人,无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2.人员配置达标:企业配备不少于3名广播电视及影视编导,剪辑,传媒等相关专业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从业业绩或行业培训证明,能够独立承担节目制作,内容审核工作,同时法定代表人无行业违法违规从业记录,人员不得多家企业重复挂证,至少四川境内如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 广元市,遂宁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内江市,资阳市,达州市,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攀枝花市,西昌市,对于申请影视制作许可证全省市区都要求申请广播电视许可证用的影视制作人员不能相互流动作为辅助材料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审批,终审发证的是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系统会自动数据配对人员从业单位情况,人员不得在多家省内影视企业之间来回挂证,请知悉。
3.经营场地合规:拥有固定,独立的办公经营场地,场地权属清晰(自有或合法租赁),能够满足节目策划,制作,办公基本需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无虚拟地址登记情况,企业注册地对应的属地文旅广电部门配合开展实地核验工作。
4.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完善的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制度,内容审核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严格落实内容自审主体责任,杜绝制作传播违规违法,低俗不良广播电视节目。
5.经营范围合规:企业无涉嫌非法传媒经营,侵权制作,违规传播视听内容等违法违规历史记录,符合国家及地方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
四、全套申报材料规范:
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标准准备纸质及电子材料,所有复印件,扫描件清晰可辩,纸质材料统一A4规格,加盖企业公章,材料缺一不可,具体清单如下:
1.书面申请报告:内容需写明企业基本信息,成立时间,注册属地,经营范围,申请事由,经营规划,人员及场地配置情况,承诺严格遵守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落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文末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章程:最新版完整公司章程;需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需要提档加盖市监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3.官方申领表格:完整填写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版本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信息真实准确,无涂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核心人员资质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简历,无违法违规从业承诺。
3名及以上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从业简历,行业业绩或专业培训证明材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
5.经营场地证明:自有场地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出租方产权证明,明确场地详细地址,使用面积,租赁期限。
6.企业主体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政策。
五、标准化办理流程:
南充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办理入口为四川政务服务网(南充),实行线上申报,属地配合现场核验,市级集中审核,公示发证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1.线上注册申报: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检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事项,完成法人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在线填报企业信息(填写清楚注册属地),上传全套电子化申报材料,提交初审申请。
2.部门线上初审: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线上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信息真实性,材料不齐,格式错误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修改,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属地现场核验:受理后工作人员转企业注册地属地文旅广电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核验企业实际办公场地,设备配置,在岗人员信息是否与申报材料一致,核查企业管理制度落地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级审批科室,核查不通过的直接终止审批流程。
4.分局审核审批:窗口初审以及属地现场核查通过后,提交科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严格按照法规及地方标准审核企业资质,人员,场地,管理制度等核心条件。
5.公示与发证:审核通过的,在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出具书面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法定理由,证书全市统一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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