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业务经营规则设立旅行社申请许可证;
2025年北京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2025年成都市经营设立旅行社登记申请程序指南;
2025年旅游业务经营规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范围经营包括:
(一)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行社业务。
(二)国际旅行社未经批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三)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超范围经营活动。
2025年旅行社在发布旅游广告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号码,类别,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委托代理业务广告应当注明被代理旅行社的名称;
(三)旅游业务广告应包括旅游线路,项目和主要内容,天数,旅游服务价格和收费等。
严禁旅行社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旅游业务广告不得用模糊,不确定用语故意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招徕或接待旅游者,旅行社与饭店,餐饮,交通,景点等企业以及与境外旅行社发生业务往来,应当签订额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旅行社招徕,接待旅游者,应当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其中,出境旅游档案保存期蕞少为3年,其他旅游档案保存期蕞少为2年。
旅行社业务年检管理:
国家旅游局依据旅游业发展的状况,制定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指标,统一组织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并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年检的内容是旅行社本年检年度的企业基本情况, 业务经营,人员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
年检方式为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两种。
第四十三条:凡在年检年度内经旅游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领取许可证的旅行社,均应当参加年检。
第四十四条:旅行社应当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年检准备工作,真实填报《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由审计机构审计后,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第四十五条:年检主管部门在年检年度内对旅行社作出“通过业务年检”、“暂缓通过业务年检”或“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等年检结论。
北京市旅行社许可证旅游经营范围: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旅游业务经营: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