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组团社在成都市从事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什么叫地接社在北京市从事旅行经营旅游许可证;
2025年北京市设立旅行社的分项内容:
1.什么是地接社?
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2.什么叫组团社?
是指与旅行社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3.什么叫履行辅助人?
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旅行社设立审批:
什么是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依据是什么?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根据《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旅行社业为许可经营行业,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报经有权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分类如下:
一、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理入境手续。
(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业务,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理出境及签证手续。
(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理出境及前签证手续。
(五)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二、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等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二)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三)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条例》规定,设立国际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设立国内旅行社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旅行社及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旅游业务的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北京市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申请旅游经营的区域: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