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制作经营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2025年设立登记经验;
四川省成都市申请核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是指经国家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及相关活动的机构,以下是关于这类单位的详细介绍。
设立条件:
1.主体资格: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人员与设施: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3.合规记录:在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其他条件:需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机构,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流程:
审批依据: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受理机构:其他机构向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机构章程,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简历,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专业简历或培训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办公场所证明等。
审批结果: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经营范围:
节目制作:可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类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网络微短剧,短视频节目,纪录片,宣传片等。
版权交易:涉及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监管要求:
许可证管理: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需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开展业务。
违规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可依法给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行业发展:
政策支持: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以促进广播电视节目产业的繁荣发展。
行业趋势: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行业不断向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网络视听等新兴领域也为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什么情况下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机构,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电视剧的拍摄,网络微短剧的规划备案,上线备案都需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经营业务: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