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报成立北京市旅行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何办理北京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事项;
旅行社设立在四川成都市的国内入境旅游;
2025年成立旅行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设立旅行社需要提交的清单如下: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经营场所的证明;
(5)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旅行社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企业章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5)除上述材料外,变更经营场所的,还需提供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为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产权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房的产权证明,承租方应该申请变更的旅行社)。
3.旅行社成立和变更网上如何提交?
申请人可以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选择“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模块。输入账号及密码,按照要求提报相关材料,向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旅行社许可证申请经营旅游业务范围: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从事经营旅游业务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