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都金牛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6年标准;
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旅行社设立经营条件2026年材料;
2026年什么是旅行社,在成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标准法规依据:
一、《旅行社条例》第二条规定:
1.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2.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026年成都金牛区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呢?
01.办理所需资料:
《旅行社条例》第六条规定: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02.旅行社设立向哪个部门申请:
《旅行社条例》第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旅行社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03.旅行社设立时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和用途:
《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成都外出旅行需要注意的有哪些》
01.旅游合同需包含哪些内容?
《旅行社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行社行程的出发地,途径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四川成都市旅游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审核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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