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高新区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经营后果合规指南;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及冷食类食品制售;
2026年不少在成都市的餐饮老板为吸引顾客,提升营收,常会尝试提出新品或拓展服务,却可能在经营间触碰“超范围经营”的红线,看似只是多卖几款菜品,实则已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餐饮店推出任何新品前,务必先核查自身《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范围,确认已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从源头防范超范围经营风险!
一、什么是“超范围经营”行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
因此,超出许可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 即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食品经营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有关规定: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三、餐饮经营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合规指引:
1.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过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焙烤等烹饪工艺制作的即食食品,含热加工糕点,汉堡,以及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应取得的许可项目名称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2.生食类食品定义:一般特指生食动物性水(海)产品,如刺身,生鱼片等,应取得的许可项目名称:生食类食品制售。加工场所要求:必须在专间内加工制作。
如生食的刺身(拼盘),三文鱼,醉虾等,还包含用这些原料制作(非热加工)的沙拉,饭、菜等产品。
3.冷食类食品定义:指最后一道工艺是在常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进行的,包括解冻,切配,调制等过程,加工后在常温或者低温条件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生食瓜果蔬菜,腌菜,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应取得的许可项目名称:冷食类食品制售,加工场所要求:制售冷荤类食品应在专间内进行,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即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
注意: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应取得的的许可项目名称: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荤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加工糕点制售)。
如拌猪耳,柠檬鸡爪,夫妻肺片,手撕鸡等属于熟食卤味,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蔬菜沙拉等属于生食瓜果蔬菜,酸辣萝卜,糖蒜,酸菜等属于腌菜,裱花蛋糕,提拉米苏等属于冷加工糕点,制作销售水果捞属于冷食类食品制售。
4.自制饮品:指经营者现场注销的各种饮料,含冰淇淋,以新鲜水果,蔬菜为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等,应取得的许可项目名称:自制饮品制售,加工场所要求: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
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
为避免超范围经营,请各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进行自查整改,保证加工场所符合要求,自查中发现的超范围经营菜品,需第一时间从菜单,线上平台及售卖区域下架,若计划新增菜品涉及未登记的经营项目,需在开展经营前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待经营项目变更后再正式推出。
四川成那市审核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域: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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