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设立一个旅行社的周期旅游行业合规系列;
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成都旅行社的标准;
2026年在成都市设立一家旅行社,往往容易忽视的问题,认为其没有门槛,其实不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合规事项及支出,一样都不能少,从经营场所到人员情况,从注册资本到质保金缴纳,每一项都遵循《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及其管理细则》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约束及条件限制,我们将为您梳理设立旅行社所需在成都市主要的费用支出明细主要包括,帮您清晰了解合规成本构成,避免踩坑。
成都市旅行社设立硬件设施费用,经营场所与设备投入经营场所要求,旅游经营许可证申请: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旅行社必须拥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可以是自有房产,也可以是租赁一年以上有效期的经营场所。要求是商业或者办公用途,非住宅。
此项费用取决于房产类型和地区差异。
01.必备设施设备: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旅行社需配备以下基本设施:
(1)两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
(2)传真机,复印机;
(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这些设备的购置费用虽不高,但属于开业前必须投入的基础成本。
成都市旅行社设立,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最低门槛,旅游经营许可证申请: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现行政策允许认缴制,即无需一次性实缴到位,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可以认缴,但注册资本作为公司责任能力的体现,不宜过低或过高,需结合业务规划合理设定。
成都市旅行社设立,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刚性支出,不可忽视,旅游业务许可证办理: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旅行社设立后,经营前必须缴纳的强制费用,专项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应当存入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未经允许不得支取,在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时,可以申请取回,期间产生的收益归旅行社所有。
缴纳标准如下:
1.经营境内,入境旅游业务:20万元;
2.经营出境旅游业务:140万元;
3.设立境内/入境分社:每增加一家,需增存5万元。
4.设立出境分社:每增加一家,需增缴30万元。
减半缴纳条件:
若旅行社连续三年无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罚款以上处罚,可申请将保证金减半缴纳。
补缴情形:
若保证金被用于赔付或旅行社受到罚款以上处罚,须在受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原额。
成都旅行社设立,人员成本,持证人员不可少,旅游许可证核发:
根据谷底,旅行社必须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持证导游或领队,且导游/领队须与旅行社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社保,工资等人力成本,具体金额视团队规模而定。
成都旅行社设立,保险费用:购买旅游责任险,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应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托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旅行社责任险是一种强制险,与游客自愿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不同,是旅行社必须为自己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购买的保险,这笔费用是每年必须发生的固定成本。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游业务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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