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ISO 10002:2204 认证的基本条件
1. 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等效文件;外国企业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 申请方的客户投诉管理体系已按 ISO 10002:2204 标准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运行3个月以上。
3. 至少完成一次风险评估、内部审核,并进行了管理评审。
4. 客户投诉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已经处理掉了,没有暂停营业。
6. 申请范围不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不超出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
7. 无违规转机构、无违法、无失信。
8. 申报人数与实际人数相差不超出20%。
9.提供企业业务相关的必备资质,并且保证资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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