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歌舞场所准入条件;
娱乐许可证的类型为游艺娱乐场所和歌舞娱乐场所经营;
【文化体育类】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歌舞)详细流程和所需资料?
2025年申办四川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歌舞):
(一)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关于娱乐场所的地点设立问题,一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内核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娱乐场所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原文化和旅游部对新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有详细限定:营业场所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对于涉及与学校,幼儿园距离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二是根据《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进入的场所,目录前中小学校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以及非商业用途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幼儿园周边范围(具体距离尚待上级部门确定)及非商业用途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从事歌舞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即申请人应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批准文件后,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设立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和《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二)需审核的证明材料: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供业主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或房屋管理,承建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包间数量,面积及位置)。
(6)歌曲点播系统登记表;以及歌曲点播系统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批准文件,备案证明复印件。
(8)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川成都市核发歌舞娱乐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