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于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提交;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和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申报及办理条件: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天:申请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申报劳务派遣许可证审批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2.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劳务派遣管理系统;
5.劳务派遣管理软件;
6.营业执照场地证明;
四川成都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