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了解四川如何申请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2025年四川成都市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
如果想在中国内地开设旅行社,经营境内的旅游业务(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以下简称《通知》)、《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申请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所涉及的办理过程。
一、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设立条件;
二、四川宜宾市旅行社设立程序;
三、四川南充市旅行社设立登记;
四、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五、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
六、设立申请所需资料:
01.设立旅行社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旅行社条例》第六条。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能连上互联网条件的计算机《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旅游管理或旅行社管理专业)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不少以3名,与旅行社签订无固定期限或1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和电子导游证的导游,旅行社从业经历不得少于2年(需盖原旅行社总社公章,外地旅行社开具的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相关专业经历是指在中专以上院校(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或有关机构从事旅游管理或旅行社管理专业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时间不得少于2年,旅行社应当与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得1年,《旅游法》第28条。
02.设立旅行社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出资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经营范围需选择“入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不得包含出境及边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设立标准。
2.申请人(出资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点击“旅行社和行业协会入口”,点击“我要申请设立旅行社”进行注册,此时旅行社注册的手机号就是登录账号(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若提示号码被占用请更换注册手机号码。
3.填写有关资料,扫描有关文件的原件,存为图片文件后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提交申请。
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5.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出资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通知申请人(出资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6.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注册登记范围:锦江区,高新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四川宜宾市旅行社注册申请许可: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
四川南充市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顺庆区,高坪区,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