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事项对于四川成都市金牛区设立演出经纪机构;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及演出团体设立许可事项操作指引类;
四川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篇:
一、事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及演出团体设立许可。
二、子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
三、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市级权限委托)
四、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受理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六、受理范围:
四川成都市地区范围内的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册范围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巴中市,达州市,南充市,资阳市,广安市,内江市,自贡市,眉山市,乐山市,宜宾市,泸州市,雅安市,攀枝花市,西昌市。
七、申请条件: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八、申请材料:
0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0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03.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04.演出经纪机构企业章程;
05.演出经纪机构场地证明;
九、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2.四川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同时注册申报。
3.窗口人员网上预审,符合要件要件的受理,不符合要件要求的,补正后受理;
4.审批人员审核批准;
5.出具审批结果;
6.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领取审批结果。
十、办理结果: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册登记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