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相关业务办理事宜四川成都市设立指南;
演出经纪机构登记流程审批条件四川成都市设立注册;
0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主要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02.申请事项:
事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03.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04.实施部门: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05.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比对复印件;
5.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清单:
01.设立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