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导手册成都市温江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25年温江区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登记标准;
温江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在成都市温江区:
(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实缴注册;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板。
成都市温江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01.受理机构: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或温江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0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到有受理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所有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
03.接收材料:受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时,应将申请材料的原件与加盖了申请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逐一进行比对检查,核验无误后,将以上材料的原件退回申请人,接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对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清点接收。
04.补正材料:对申请书填写不规范及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请材料的标准”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构应出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交申请人,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05.决定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材料的标准”和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机构应当出具《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由申请人签收回执。
06.决定不予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出具《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交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成都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