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成都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服务指南类;
2025年在成都市各区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一、事项简述:
(一)事项办理内容: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申请,审批通过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
(二)适用对象: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拟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四川省和成都市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的许可申请审批,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许可申请审批。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四)审批依据: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
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