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四川成都市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依据;
四川成都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细则;
2025年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登记审批指南;
2025年四川成都各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01.为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表演内容管理,促进网络表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02.本办法所称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等拿完:
(一)网络表演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03.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申请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当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关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外资等有关规定执行。
04.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核验平台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资质。
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