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机构设立申请;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申请四川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025年《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对于演出经纪人员具体要求:
01.为规范演出经纪活动,加强演出经纪人员管理,明确演出经纪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演出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02.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资格证书是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全国通用。
03.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人员,包括在演出经纪机构从事烟草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的从业人员,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个体演出经纪人。
04.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有3名以上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05.个体演出经纪人在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06.演出经纪人员在演出经纪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