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应急管理局不带储存设施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不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不带存储经营)的申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不带存储经营)青羊区;
成都市青羊区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受理条件:
1.经营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成都市青羊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实施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成都市提交青羊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副本);
成都市审批青羊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审查申办资料,经营场所安全检查,提出审查意见。
3.审批:签署审批依据,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发证:通知申请人到青羊区政府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审核要点,危化品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