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成都市图书证申请;
北京市各区登记出版物批发单位审批步骤经营许可证;
2025年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三条: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销售业务。
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成都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北京市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