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境内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何变更;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登记出版物批发企业办理;
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
2025年变更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的程序: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单位或个人。
三、事项决定权:
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
四、法定依据:
1.权利来源(设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2.申请材料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3.申请条件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4.办理时限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5.服务对象:
法人,自然人
6.申请条件:
经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
成都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