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成都重新办理核发;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变更其经营场所的;
2025年危化证参与变更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
线下审批各区政务中心内;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批部门:
成都市各区应急管理局或行走审批局。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设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部门)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
(1)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2)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4)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的企业;
成都市危化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危化业务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