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成都市危化品业务许可证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 依照本办法执行。
使用长运输管道输送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经营地点所在地发证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营需要克制。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非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再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以进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想要进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先登记为企业,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危化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