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申请文件成都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不带储存设施申请成都市各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5年票据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申请成都市业务审批指南;
2025年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额外申请文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场所设施的,需要提交资料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全评价报告。
成都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发证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部门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理由受理其申请,发证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成都市危化证,危化品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