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成都市基本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成都市;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北京市各区;
2025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登记情况如下: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定义: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从事该类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
适用范围:
可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办理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广播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且必须为纯内资企业。
2.人员要求:有适应也分为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至少有3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3.资金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以300万元。
4.合规要求: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申请范围: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昌平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注册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