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无地址注册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
2025年四川成都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指南;
2025年审批申请四川成都市再生资源业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是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必要手续,以下是关于再生资源经营回收备案登记的详细说明:
一、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7年)第七条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二、备案登记的流程:
1.新成立企业:
新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信息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推送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信息推送到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平台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公司,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期满后,即自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2.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备案的企业:
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在商务部网站备案的经营者,可自行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行备案。
具体步骤:
1.点击“请注册”,完成注册并登录。
2.登录后,点击“企业备案”—“绿色流通服务”,进入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模块。
3.完善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申请,备案信息公示30天后完成备案。
三、备案登记的材料:
备案登记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有效证明)。
5.回收项目说明(包括经营范围,废旧物资种类,经营规模等)。
6.回收合同(与生产废旧物质的单位签订的合同)。
7.环保承诺书。
备案登记的意义: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不仅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也是监管部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通过备案登记,企业可以明确自身的经营范围和责任,同时有助于政府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和服务。
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