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和非经营之间的区别;
四川成都市各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025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基本属性分项情况如下: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
成都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行业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进出口经营权,食品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网络微短剧规划备案,网络微短剧上线备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E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