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含外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
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025年登记审批条件的;
设立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含外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行政许可。
申请人范围及条件:在成都市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开办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外资)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的单位。
办理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八条;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4.《外商从事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5.《外商从事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6.《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