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办理旅行社设立许可申请业务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审批‘’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就旅行社设立许可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旅行社设立许可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旅行社条例》
《旅游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承办机构: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旅游局窗口。
五、申请材料:
1.旅行社企业章程;
2.营业场所证明(自有营业用房的,提供全产权证,租赁营业用房的,提供租期不少于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3.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4.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5.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
6.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7.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履历证明,导游(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明)的导游证,经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