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登记成公司股东成都武侯区维权路径整理;
身份被冒用登记成公司监事成都武侯区属于撤销备案;
身份被冒用登记成公司股东?成都武侯区官方给出的维权路径,整理好了:
先讲这件事的原始经过:
有位网友曾经在成都金林半岛做过一个月保安,离职之后,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拿去登记,成为成都银林物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多年过去,这家公司卷入债务纠纷并且被起诉,当初毫不知情的当事人,作为登记注册的股东,也一并卷入了诉讼。
遇到这种飞来横祸之后,当事人选择在【问政四川】平台提交留言求助,武侯区相关部门先后给出两次官方答复,这份答复,其实就是普通人遭遇被冒名登记成为公司股东时,一份非常实用的行动指南。
先划最重要的前提:如果你发现自己莫名奇妙成了某家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第一件事不要慌,也不要直接等着市场监管局自动帮你把名字删掉,不是写一封投诉信就可以直接销掉,整套维权是分【行政申请】和【司法诉讼】两条路的。
一、先搞懂:去哪里提交撤销冒名登记的申请?
根据武侯区行政审批局的正式回复:
如果你确认属于身份被他人冒用,在自己没有签字,没有任何收取的情况下,被登记为市场主体的股东,可以主动向办理这家公司注册的登记机关,递交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本案线下提交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1单元608室(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去现场实名举报,申请撤销登记的时候,建议你尽量备齐下面几类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必带)。
2.身份证丢失报警回执(如果当年身份证丢过,一定要保存)。
3.身份证遗失登报的公告记录(有就带上)。
4.笔迹鉴定报告,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份证据:去做司法鉴定,证明工商档案里面所有“你的”签名,并不是你本人亲笔书写,这份鉴定,是用来证实【登记材料属于虚假材料】的核心证据。
小提示:登记机关收到你的正式申请之后,按照实施细则,需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且会通知申请人。
这里存在一种不予受理的情形:如果你本人没有办法完成身份信息核验,登记机关可以选择不受理你的撤销申请,也就是说,不是你口头说一句“我被冒名了”,就一定可以走行政这条路直接删除登记。
二、很关键的一条提醒:行政撤销≠万能解药:
很多朋友有一个巨大误区:
我拿着证据去政务中心申请撤销,监管部门把我的股东登记撤掉,这件事就彻底结束了,正在打的官司也会直接消失。
官方回复里面专门写清楚了,并不是这样,引用原文的核心逻辑:
市场监管部门,只对注册递交上去的申请材料,做形式上面的审查,简单翻译:注册的时候,工作人员原则上只看文件有没有,不会每一次都当场核对签字是不是本人写的。
如果现在已经产生了股东相关的债务,官司,民事纠纷,行政机关没有权力直接判决,消灭已经存在的民事争议。
简单说:
1.你可以向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部门发起行政申请,申请撤销冒名给你做的股东登记,这一步的作用,是尝试从工商系统里面,抹掉你的股东身份。
2.但是!如果现在已经有债权人把你告上法庭,要求你在股东出资范围内承担还钱责任,已经发生的民事诉讼,市场监管局是管不了的。
遇到已经被起诉的情况,官方给出的方案是:同步走民事诉讼的司法救济途径,去法院提起对应的诉讼,可以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自始至终你就不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承担对应股东责任,法院的生效判决,才是在打官司当中,可以用来对抗原告,免除你个人债务责任最重要的文书。
实操建议(结合成都武侯者这份官方答复,整理普通人行动顺序):
1.先固定全部证据:
通过百度搜索成都企业信用信息网看到信用中国四川成都进去打印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截图,调取从登记机关复印出来,当年注册时留存的全部签字页,准备好身份证使用记录,条件允许优先做司法鉴定,保存所有沟通记录,报警回执。
2.线下实名提交撤销登记申请(行政途径):
携带全套证据,到对应区的政务审批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定要拿到受理回执,没有回执,等于没有正式提交,等待登记机关3个工作日的受理答复。
如果窗口受理,会开展内部核查:如果窗口直接不予受理,会给到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你还可以针对这个决定,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告登记机关。
3.一旦已经被法院起诉:立刻准备司法途径,不要只等行政撤销结果:
划重点!不要单纯寄希望于工商险撤销,再去应付官司,两件事尽量并行。
哪怕市场监管局还在处理你的撤销申请,法院的开庭时间不会停下来等行政的处理进度。
你需要哪种笔迹鉴定,你不知情的各类证明,在已经立案的案件里面应诉:也可以主动自己去法院起诉,请求你不具备该公司股东资格,法院出具的确权判决书,后续也可以反过来交给市场监管部门,辅助办理工商的撤销手续。
三、补充一点背景小知识:
回复里面也提到,成都市是2019—5—1之后,才开始全面落实企业注册的线上实名认证,人脸核验。
而本案的冒名登记发生时间是2006年,在那个时间点,办公司还没有强制的线上人脸核验流程,早年也就客观上存在盗用别人身份证,就可以提交注册材料完成登记的漏洞。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冒名股东的案子,都是十几年前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最后给所有遇到同类情况朋友的总结清单。
1.行政路径:向公司登记地的政务审批窗口,书面申请撤销冒名登记,准备身份证,报警回执,笔迹鉴定等证据,记得索要回执。
2.司法路径:一旦牵扯债务,已经收到法院传票,马上走民事诉讼确认自己不是股东,行政撤销,不能自动帮你甩掉已经到来的官司,两条路径可以同时推进。
3.不要只打电话咨询,重要维权诉求,尽量用书面申请+留存回执的形式提交,口头沟通很难留存有效证据。
4.如果行政窗口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该决定本身也可以复议,起诉,并不是维权路径就此终结。
写在最后:
身份被莫名其妙登记成股东,是非常糟心的一件事,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希望政府部门出手,一键把自己名字删掉,但现实里面,行政撤销和法院司法判决,各司其职。
工商负责处理登记本身不该存在,而到底要不要赔钱,要不要承担股东债务责任,这件事,最终决定权,是在人民法院手里,遇到这类纠纷,建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咨询熟悉公司法方向的律师,规划整套应诉和撤销的策略。
简单一句话:公司没有诉讼,税务只有异常的走常规行政撤销路径,涤除冒名股东撤销登记或冒名监事撤销备案,如果涉及税务虚开,法院大量诉讼的,建议走诉讼路径,诉讼走完判决结果下来再回到属地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办理冒名股东,法人撤销登记事宜。
本文内容素材全部来源于问政四川平台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官方回复,仅做通俗化整理,不构成法律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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