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设立旅行社必看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攻略;
想在锦江区合法开办旅行社?这篇文章帮你一次性理清所有门槛!
2026年在锦江区注册一家旅行社,第一步不是租办公室,而是搞清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怎么办,旅行社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旅游业务,将面临行政处罚,今天这篇以锦江区设立旅行社为场景,结合锦江区特有的审批服务优势,把适用范围,核心条件,办理流程一次性讲透。
一、适用范围:哪些业务必须持证经营?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含锦江区)从事以下业务的,必须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境内旅游业务: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境内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等服务。
2.入境旅游业务:招徕,接待外国及港澳台旅游者来华旅游,提供相关服务。
特别提醒:即使营业执照包含“旅游咨询”和“旅游策划”等字样,涉及收客,订房,安排行程,提供导游等经营性活动,仍需另需取得许可证,成都市范围内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许可事项,由省文旅厅委托成都市文广旅局受理。
二、锦江区设立旅行社的核心硬性条件:
01.主体资格:
必须是企业法人,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明确包含“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02.注册资本:
不少于30万元。
03.经营场所:
须为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年,应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独立办公区域,门口悬挂旅行社招牌,公示投诉电话。
04.人员要求:
至少3名持证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1名经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履历证明及劳动合同。
05.设施设备:
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联网的计算机。
成都市锦江区旅行社设立办理流程:
01.线上申报:
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上传申请材料,材料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工程综合服务窗口。
02.材料初审:
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03.现场核查:
初审通过后,文旅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劳动合同等进行实地核查,这是最容易被卡的环节—场地性质不符,人员社保未缴纳都可能被退回。
04.缴存质保金:
核查通过后,在指定银行存入20万元质保金或办理银行保函,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05.颁发许可证:
核查通过后并缴存质保金,一般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程约20—30个工作日。
四川成都市旅游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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