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旅行社设立经营线上旅游有什么条件申请许可证;
旅行社经营从事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成都市区;
2026年经营线上旅游(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需满足以下明确支持的条件:
1.核心行政许可: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如果实际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线下旅游活动,或提供包价旅游服务,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单项旅游服务,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2)主体界定: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上述旅游服务的经营者(不仅限于传统OTA,包括所有通过网站/APP提供服务的主体);均受此规定约束。
2.平台经营者(第三方平台)的特定义务:
(1)信息核验与登记: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登记,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2)业务区分标记: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3.经营与合规要求:
(1)保险投保: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者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合同签订:提供包价旅游服务的,应当依法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合同有关信息。
(3)宣传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
4.设施设备与技术保障(针对申请旅行社许可证和合规经营):
(1)基础办公设备:需配备固定电话(通常要求2部)传真机,复印机,联网计算机(通常要求3台)。
(2)线上技术设备:需具备服务器或云服务,数据存储与备份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设备。
(3)业务系统:需具备电子合同签署工具,在线客服系统,游客评价与投诉处理系统。
(4)监管联网:需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条件,可正常接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5.工商注册与人员要求:
(1)需办理旅行社营业执照;
(2)申请条件通常包括有实际经营场所,符合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注册资金达标,有合格经营人员等(具体标准依据《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约束。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地区涉及: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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