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药品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核发办事指南;
金堂县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成都市金堂县申请;
成都市金堂县药品经营(零售)许可核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核发:
二、办理条件:
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3.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除依据以上《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三、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五、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资格证书及聘书。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设施设备目录。
6.授权委托书。
四川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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