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四川成都市地区旅行社办理指南2026年;
设立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旅行社的审批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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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四川成都锦江区旅行社办理2026年;
2026年在四川成都市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经历哪些过程,什么是旅行社?
一、成都市设立旅行社基本概述: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设立旅行社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从而获得合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资格的法律行为和商业过程。
二、成都市设立旅行社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成都市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营业场所证明;
4.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6.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7.经历人员和计调人员履历及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成都市设立旅行社注意事项:
1.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
2.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八条)。
3.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
4.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三十条。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申请,旅游经营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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