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药品批发零售许可证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从事药品批发零售经营活动需要许可证成都市的环节;
2026年办理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依据: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第九条: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配送中心)应符合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要求。
第十条: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应当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以下简称省药监局窗口)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质量管理机构情况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三)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文件。
(四)经营药品的方式和范围相关材料。
(五)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陈列,仓储等关键设施设备清单。
(六)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者使用权相关材料。
(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八)连锁门店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情况说明。
(九)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律的法规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十)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四川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区域: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通过零极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