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武侯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办理材料;
金牛区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审批条件;
青羊区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注册指南;
新办高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申请环节;
成都市龙泉驿区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周期;
2026年四川成都市武侯区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质量管理机构情况以及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学历,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3.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任职文件。
4.经营药品的方式和范围相关材料。
5.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陈列,仓储等关键设施设备清单。
6.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者使用权相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至两个月期间,向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查发证申请。
武侯区药品零售许可证办结时限: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检查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申报资料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经技术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并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仅从事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活动的,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当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发行承诺不实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发证机关应当至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药品零售企业被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收购的,按照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
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起三十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发证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注: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分为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是指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仓库地址,登记事项是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四川成都市药品许可证,药品零售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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