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如何设立旅行社的分社和服务网点;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审批;
如何设立旅行社的分社2026年:
设立旅行社分社需要分社已取得旅行社分社支机构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如分社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在总社的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如分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在总社的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如分社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在总社的保证金账户增存35万元)。
满足以上条件后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双平台同时提交旅行社分社设立的申请,提供的材料如下:
1.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登记表;
2.设立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4.分社的《营业执照》;
5.分社经理的履历表;
6.分社经理的身份证明;
7.分社经理与总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8.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
如何设立旅行社的服务网点?
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首先需要服务网点已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本省的旅行社可直接在本市申请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外省的旅行社需现在本市申请设立旅行社分社后才能在本市申请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为服务网点或营业部,登记名称包括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
二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辨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
三是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设立社名称, 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
四是营业设施,设备齐全。
五是网点负责人需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以上条件后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申请,提供的材料如下:
1.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
2.设立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4.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5.服务网点经理与总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
7.服务网点经理的身份证明;
四川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游业务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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