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了解四川成都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6年政策;
旅行社名称或旅游公司注册具体抄报的事项2026年要求;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在四川成都市2026年法规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旅行社条例》:
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将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辅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文化和旅游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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