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具体解读成都市;
2026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条件四川省;
2026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影视剧成都市;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01.《规定》的性质与定位:
《规定》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发布的一部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领域,它是最核心,最基础的管理文件,旨在规范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经营活动,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导向符合国家要求,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02.核心内容解读:
1.准入制度:设立机构需持证。
《规定》明确,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必须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谁需要申请:任何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网络电影,微电影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经营,制作和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机构。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关键点: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2.内容导向与底线要求:
基本原则:节目内容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禁止内容:《规定》明确列出了节目不得含有的内容,与《广播电视发》等上位法衔接。
3.节目制作与备案管理:
一般节目:制作机构对制作的节目内容负责。
重大题材节目: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电视剧,动画片等:制作完成后,需要另行申请发行许可证,方可播出,发行,进口,出口,这是比《制作经营许可证》更严格的播出前审查。
网络剧,网络电影与电视剧一样,纳入电视剧政务服务平台,电视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账号申请,项目报备等,需要进行网络剧,网络电影的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即《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4.从业人员管理:
《规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主创人员(如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03.适用范围:
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客体: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播出,传输,进出口及相关活动。
重要延伸:随着媒体融合,通过信息网络(如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播的视听节目,其制作和传播活动也参照本《规定》的原则进行管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北京市申请范围: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房山区,怀柔区,平谷区,昌平区,延庆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密云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成都市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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