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机构办理设立审批四川成都市基本条件;
四川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分为经纪机构及表演团体;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核心是取得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整个流程的关键在于满足人员,资金等准入条件,并完成“先照后证”的注册,下面为您梳理了从申请条件到办理流程的完整指南:
一、法律依据与审批权限:
1.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演出经纪机构需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审批权限:
内资机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
外资机构(含港澳台):需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颁发许可证。
二、申请演出经纪机构条件:
1.基本要求:
依法注册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需提交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
3.外资限制:
外国经营者可设立在外商独资或合资的演出经纪机构,但不得设立文艺表演团体。
三、演出经纪机构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演出经纪人员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职经纪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川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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