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按照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四川成都市;
食品生产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基本要求登记注册条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
(一)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二)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三)生产的食品列表发生变化的;
(四)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
(五)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主体有哪些?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四川成都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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