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申报流程成都市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审批服务指南四川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设立经纪机构类;
一、许可事项名称: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二、设定依据:
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四、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五、申请操作步骤:
一、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选择“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入口”。
二、进行新用户注册:
三、按照提示完成注册。
四、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资料。
四川成都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登记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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