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及入境旅游业务审批工作成都市流程;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各项申请指标规定;
根据《旅行社条例》设立国内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国内旅行社审批流程如下:
一是申报,申请设立旅行社需提供11项材料,包括:1.成都市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必须含有“旅行社”或“旅游”字样);2.申办旅行社申请书。3.申办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4.申办旅行社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有效验资报告,注册资本银行对账单);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6.申办旅行社的企业章程;7.旅行社人员情况及从事过旅游经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复印件。8.经营设备情况证明(办理联网手续材料);9.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10.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1.正式申报时,填写并提交《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二是检查,市(县区)旅游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之内,由相关负责同志到旅行社门市所在地,对其条件是否符合审批标准进行检查。
三是批复,经市(县区)旅游局现场检查并认定为符合审批标准的旅行社,由市旅游局给与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复。
四是颁发旅游许可证,由旅行社申请人持市旅游局出具的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复,赴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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