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旅行社设立审批条件申请经营旅游业务许可证;
办理成都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有导游的解决;
在成都市设立旅行社需要满足以下审批条件,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及四川省文化核发旅游厅有关政策法规和政务服务信息整理。
申请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旅游法》;
2.有具备《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3.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需认缴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
4.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出资额截图。
5.旅行社经营场所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需有固定营业用房,自有产权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场地需满足业务需求,对营业场所面积不做具体大小规定,要求具备相应功能区,实际需要不少于50平方米。
6.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导游: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社保记录。
管理人员:需配备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如财务,经理,计调人员)。
7.营业设施设备清单规定:至少2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及已经具备联网条件的电脑。需提供设备清单或购买/租赁证明。
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审批流程与材料:
1.办理流程:
先照后证:先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国内/入境旅游业务”)。注意事项:国内旅行社设立的机构,营业执照别加出境旅游业务。
提交申请:向市级文旅部门提交材料,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审核时限: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2.必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要求经营范围需明确标准旅游业务;
(2)经营场所证明要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产权人身份证明;
(3)导游资质文件要求导游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
(4)企业章程及出资证明:股东签名版章程;注册资本认缴证明;
(5)法定代表人要求,身份证明,履历表;
(6)旅行社设立技术报告书;
(7)《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成都市旅游许可证特别注意事项:
1.质量保证金: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国内/入境旅游业务需缴纳20万元(可采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
2.后期合规要求:
获证后3个工作日内需开设质保金账户并存入资金。
设立分社需增存质保金(国内分社+5万元/家);
3.业务范围限制:
新设立旅行社仅限经营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
申请出境旅游业务需满足:运营满2年且无罚款以上处罚记录。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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