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沟通成都市国内旅行社设立与审批程序;
注册旅游公司可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川成都市国内旅行社设立与审批程序: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1)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2)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3)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4)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交纳10万元人民币。
2.申办旅行社应有的程序:
(1)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市旅游局申请批准(填写《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报省旅游局制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旅游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规定的资格证书。
(5)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6)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7)主要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
4.旅行社审批的原则:
旅游局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的营业场所,营业设施,人员资质,注册资本,保证金等条件。
旅游局同意设立的,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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