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提报成都市锦江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
设立成都市锦江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的;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要求: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即指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01.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条件:
1.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三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简历,主要管理人员材料,股东信息。
4.涉及企业法人股东的,需要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5.涉及企业法人股东的,需参股公司章程(需追溯到自然人股东为止,在追溯过程中发现有外资股东情况的,不予办理)。
6.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的办公场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
四川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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