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经营指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从事影视业务的必备;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解决地址人员问题;
在文化传媒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等业务,离不开一张关键的“通行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无论是制作综艺,专题片,动画片,还是参与广播剧,电视剧(非拍摄环节)的内容创作,只有依法取得该许可证,才能确保业务合规,规避法律风险。
一、先弄清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需要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凭证,核心作用是规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意识形态和法律法规要求。
适用范围需明确:
并非所有文化传媒业务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如果你的业务涉及以下场景业务必须申请:
制作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仅制作环节,拍摄需额外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已经取消改为电视剧制作备案公示。
从事节目发行,交易:将自制或采购的广播电视节目授权给电视台,网络平台等机构播播放。
网络视听节目方面的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网络综艺,网络专栏专题等,都是需要制作机构持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
而单纯的技术服务(如视频剪辑工具提供,无内容创作的后期加工)、广告制作(不含节目形态的广告片)等,通常无需此证。
四川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