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成华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服务的单位审批;
	 
		 
		四川成都市成都市城市经营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许可;
	 
		 
		四川如何办理城市经营性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办理城市经营性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置服务许可证审批依据: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所以,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环卫服务单位要向市城管部门申办相关许可方能开展服务工作。
	 
		 
		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受理条件: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二)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的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的功能。
	 
		 
		(三)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车辆行驶证;
	 
		 
		4.企业组织机构,技术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案以及有效执行的情况说明。
	 
		 
		5.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四川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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