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
成都市天府新区不带有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许可证;
适用范围:
在成都市天府新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带储存);
天府新区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条件及办理流程:
危化证成都市天府新区办理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不带储存)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以下统称申请人)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2.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经营剧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还应提交《销售剧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四川成都市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审核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