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版办事指南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成华区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注册流程;
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核发有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2025年四川成都市: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央企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6.企业提交的延期申请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九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由发证机关审查后准予延期。
四川成都市审核危化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